我國將制定政策鼓勵煤炭企業進行海外開發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06-29 09:53:07 發布人:editor
雖然目前我國已有少數煤炭企業“走出去”,到澳大利亞、蒙古國等投資開礦,但和石油等行業相比,這只算是剛起步。“國家正在制定相關的政策,培育大型煤炭企業集團,支持它們‘走出去’,鼓勵它們開發海外資源。目前,相關支持政策正在研究之中。”《煤炭工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主要起草人——中國煤炭工業發展研究中心李瑞峰處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如此表示。
日前發布的《煤炭工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國家將支持有條件的煤炭企業到境外開發煤炭資源。“目前我國煤炭行業’走出去’的步伐比較慢,主要原因是國內煤炭資源豐富,對于海外煤炭的需要沒有像石油那么迫切。”李瑞峰介紹說。
近幾年,國內煤炭行情上漲,目前山西運到廣東等沿海地區的煤炭價格和從國外進口到沿海地區的煤炭價格相差不多,這使得進口煤炭變得有利可圖,并直接導致煤炭進口量連年上升。李瑞峰說,國家制定煤炭“走出去”戰略應該是出于更高層次的考慮。“走出去”一方面可以開發海外煤炭資源;另一方面,可以帶動我們的技術和裝備出口,也可以擴大我們海外煤礦的承包建設業務。
我國目前煤炭年需求量在23億多噸,隨著經濟的發展,未來5 -8年就可能達到30億噸,如果完全靠國內生產,國內生態環境承載力將受到很大挑戰。我國煤炭增量主要依靠晉陜蒙這一地區,其他地區受資源的限制,增長空間有限。晉陜蒙地區的生態環境比較脆弱,煤礦的開工建設必然損害生態環境,比如水土流失、地表沙漠化等。脆弱的生態環境迫使我們要降低國內煤炭產量的增速。
對于國內日益增長的煤炭需求,我們可以通過減少煤炭出口和包括獲得海外“份額煤”以及直接進口煤炭在內的增加海外煤炭獲取量來滿足。《煤炭工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我國今后要適度出口,合理控制出口量。李處長稱,目前,我國已經不需要依靠煤炭出口來賺取外匯,要適度控制煤炭出口,甚至要減少出口量;而增加東南沿海地區進口,還可減輕北煤南運、西煤東調的壓力。